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后来,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既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感到满意。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再后来,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于是,他们停顿下来,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事实上,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鸟表示理性、聪明、思维、观念和认知的事物(AC 40, 745, 776, 778, 866, 988, 993, 5149, 7441)。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AC 3219)。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AC 4638, 9548, 9783)。
1832.“只有鸟没有劈开”表示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这从“鸟”表示属灵之物(如刚才所述,15:9;1826-182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没有把鸟从中间劈开,这意味着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如前面常说的,属灵事物是指构成信的一切,因而是指一切教义,因为这些被称为信的事物,尽管它们在与仁结合之前并不属于信。这些属灵事物与主之间不存在平行和对应,因为它们不是诸如像爱和仁的事物那样通过内在指示和良心流入的那类事物;相反,它们通过教导、因而通过听觉流入;换句话说,它们不是从内层,而是从外层,或说不是从里面,而是从外面进入的,并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形成它们自己的器皿或接受者。
它们大部分看似真理或说拥有真理的表象,其实并非真理;如那些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它们要么代表,要么表示真理,因而本身不是真理。其中一些甚至是虚假;然而,这些虚假可以充当器皿和接受者。但主里面只有纯全和本质上的真理;因此,这两者之间没有平行和对应,或说就这些表面真理而言,不存在平行和对应。然而,它们仍能被塑造,以充当属天事物,也就是爱和仁的事物的器皿。这些表面真理构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云,主将仁注入理解力部分,从而形成良心,如前所述(1043节)。
例如,有些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以为是主把人引入试探,同时折磨他的良心,还以为正因主允许邪恶,所以祂是邪恶的起因,并且祂将恶人扔进地狱等等。这些都不是真理,而是表面真理;由于它们本身不是真理,所以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然而,主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留在人里面,并以奇迹般的方式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也适用于敬拜、教义、道德准则,甚至诚实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偶像。主以同样的方式使这些事物原封不动,同时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器皿。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会的众多仪式就是这种情形;它们本身无非是完全缺乏真理的仪式,但却被容忍和允许,甚至被规定,因为这些仪式被父母奉为神圣,因而从小就作为真理被植入并铭刻在他们脑海中。
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就是鸟没有劈开这句话所表示的。因为有些东西一旦被植入人的信念,并被视为神圣,只要不违背神性秩序,主就让它们原封不动;尽管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但主仍会调整它们。这些事物就是犹太教会用来献祭的没有劈开的鸟所表示的,因为劈开就是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好叫它们可以充分对应。但由于所论及的这些事物没有充分对应,所以在来世,对那些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来说,它们就从意识中被抹除了,真正的真理本身则被植入他们对良善的情感。在犹太教会,正是由于这种代表和含义或象征,鸟才没有劈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带来斑鸠或雏鸽为供物。他要在翅膀那里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利未记1:14, 17)
赎罪祭也是如此(利未记5:7-8)。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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